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远光电缆调解工作室”揭牌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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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近日,由市法学会、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创办的“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”与远光电缆调解工作室签约。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、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主持签约仪式,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国昌、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刘华杰、远光集团人资中心副总李壮烈等出席活动并共同为调解工作室揭牌。



       在交流座谈会上,李壮烈副总表示,此次与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签订调解工作室协议,既是对公司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面的鼓励,也是工作上的鞭策。公司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与的义务和责任,依法用工、守法经营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发挥好调解工作室的作用,树立基层法治文化示范企业的标杆,为和谐社会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。



       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国昌表示,律师参与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调解室工作,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延伸,是律师服务社会,为地方党委、政府分忧解难的表现,是展示律师专业知识和参与解决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平台,市律协鼓励执业律师积极参与。



       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林为民指出,成立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调解工作室,不仅是落实广东省法学会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是清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,推进了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工作品牌化、专业化、多元化的建设。为更好地把调解工作室建设好,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室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作用,要开好局,起好步,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投入到调解工作中;特别是我市法学会和律师协会的法律工作者要发挥行业专长,积极并且多投入公益事业,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、协调和配合,积极探索工作联动机制;要强队伍,出实效,充分发挥中立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,努力实现“矛盾不上交”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

       作为广东省基层立法联系单位,远光集团近年来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,利用微信、报纸、电子媒介等各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,在公司内形成全员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法治文化氛围,得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各相关司法部门的高度肯定,获得了首届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荣誉称号。远光集团将充分发挥好调解工作室的作用,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,认真履行法律赋与的义务和责任,依法用工、守法经营,树立基层法治文化示范企业的标杆。

 


(总经办  黎继斌)